根據文化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以下申請單位予以公示。
名 稱:蓬安光易電競網吧店
地 址:蓬安縣相如街道金街4-4-2
經 濟 類 型:個人獨資企業
經 營 范 圍:互聯網上網服務
法定代表人姓名:唐博
任何單位或個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內對公示對象存在以下問題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地文化行政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提出聽證申請的,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公示時限: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9日(10天)
被公示單位必須符合的以下條件:
1.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交通行走距離內和居民住宅樓(或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電 話:0817-8608996
受理人姓名:謝麗娜
地 址:蓬安縣相如鎮撫琴南街32號
郵 編:637800
蓬安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5日